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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机制上,我们需要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将各类基层党组织构建成一个互联、互补、互动的组织网络和组织体系,实现各类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资源上的横向贯通和优势互补,最终构建起“块强条强”、“ 条块互补”、“纵横结合”的党的基层组织的新格局。
●在工作内容上,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亲和力。同时,要力求改变单纯从政治权力逻辑出发的思维定势,向着尊重“社会生活逻辑”转变,做到以人为本,把人的尊严放在第一位,为党内互助、党员服务群众寻找细致体贴、富于人道人性内涵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在活动方式上,我们要找到与党员、群众个体直接利益相关度高的领域,为基层党组织掌握新的政治空间和政治资源奠定基础。在基层,人们的政治需求更多地表现为与直接利益相关的“生活需求”,因此,基层党组织要在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下密切党群关系,使不同的利益诉求通过相互博弈达到平衡
十七大报告在总结近年来基层党建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对在新形势新阶段进一步改革创新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活动方式、工作内容和党员教育管理体制等提出了新要求。这些新要求为上海进一步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面对经济社会结构和党员队伍状况的深刻变化,上海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组织内组织”的单一模式,形成了能够覆盖多家“两新”组织的“组织间组织”,如“楼寓党组织”等;建立了能够覆盖全市的“组织外组织”,如“党员服务中心”等;实现了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精细化,如将居民区党组织延伸至居民楼组党组织等;打破了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分割状态,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城乡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等。这些改革创新,有效地改变了以单位为主要单元、按照体制内垂直设置党组织的传统模式,为广泛吸纳分布在不同经济社会组织和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参与党的各项活动,构筑了一个包容性强、开放度高的组织体系。
在新的起点上,根据十七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的新要求,在组织机制上,我们需要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将各类基层党组织构建成一个互联、互补、互动的组织网络和组织体系,实现各类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资源上的横向贯通和优势互补,进而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党组织“条强块弱”、“条块分割”的组织格局,最终构建起“块强条强”、“条块互补”、“纵横结合”的党的基层组织的新格局。
其次,在工作内容上,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亲和力。近年来,上海各级党组织通过建立党内互助关怀机制,如党内结对互助、设立帮困互助基金、提供就业服务等,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通过党内互帮互助,使处在不同社会阶层的党员彼此沟通,营造出了积极和谐的组织氛围,增强了党内的政治合力。在这个过程中,党组织把对党员的要求与党员的成长和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党员教育模式的创新开辟了新的空间。与此同时,上海各级党组织又通过搭建党员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的平台,构筑起了党员服务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如广泛开展基层党支部与需要帮助的群众的结对活动,使基层群众直接得到物质帮扶、精神慰藉,以此架起党和群众的连心桥;通过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支持党员在各种生活空间中自主发挥作用,达到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凝聚群众的目的。这些探索实践集中体现了十七大报告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的新要求,为上海基层党建工作理念的进一步转换创造了条件。
由于利益群体的分化和多元化是现实社会生活的显著特征和发展趋势,同时在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觉醒,因此,基层党组织在强化“服务”理念的同时,要力求改变单纯从政治权力逻辑出发的思维定势,向着尊重“社会生活逻辑”转变。无论是党内结对互助,还是党员帮助服务群众,要注意克服我们习以为常而又不易察觉的某些落后理念,如“恩赐”思维、损害受助者尊严等,要引导和支持党员在关怀、帮助困难党员和群众时,做到以人为本,把人的尊严放在第一位,要为党内互助、党员服务群众寻找细致体贴、富于人道人性内涵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在这个过程中推动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形成内含自愿、互助、平等、参与、责任等价值取向的公共精神,而这种公共精神决定了这种“服务”的恒久性和可接受度。
第三,在活动方式上,要找到与党员、群众个体直接利益相关度高的领域,为基层党组织掌握新的政治空间和政治资源奠定基础。在十七大报告中,发展基层民主被单独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加以论述,并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范畴,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十七大报告还把“社会组织”纳入了扩大基层民主的范围,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同时,把“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作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七大报告提升基层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局中的地位,不仅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扎根于转型后的社会结构之中提供了充分的空间。
根据十七大报告的新要求,上海基层党组织至少可以在三个领域有所作为:一是积极推动基层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民主与利益有关,而利益与生活事务密不可分。在基层,人们的政治需求更多地表现为与直接利益相关的“生活需求”,而并非仅限于狭义政治性质的民主参与。因此,基层党组织要在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下密切党群关系,就需要在推动不同群体利益表达、协调与整合的过程中,努力寻找适合公民目前兴趣和能力的多种生活事务的参与模式,使不同的利益诉求通过相互博弈达到平衡,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培养公民有关公共参与的价值观、规则意识和决策能力。二是积极参与和支持民间组织的发展。随着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利益、地域等为纽带催生的民间组织让更多的“社会人”找到了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适应这种社会生态环境的变化,基层党组织可以通过出谋划策、引导服务、运作规则,发挥党员在民间组织中的骨干作用,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目标,并以此拓展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空间。三是对党内自上而下的政治结构进行调整。通过扩大“两推直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直接选举)等,推动基层党组织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通过鼓励和支持党员积极参与基层民主选举,以锻炼、提高其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引导社会的能力;通过鼓励党员参与各种群体间谈判等,发挥党员在协调各种群体利益矛盾与冲突的作用。如此,则不仅可以激活党员的政治潜能,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先进性,而且可以使基层党组织在与党员、群众的互动中积累社会资本,促进社会的善治、民主、稳定及和谐。(梅丽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政党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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