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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进一步提升文明素养,引导和规范文明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月9日下午,厍浜村组织开展《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会。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每一条细则,并且对该条例的第十条进行重点强调。希望通过学习会,每个人都能活学活用《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其贯穿到学习和工作中,形成认真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模范践行条例的良好氛围,引导身边人员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可以引导和促进广大市民讲文明、树新风,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对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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