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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2016年度全县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我村村委会副主任朱玲燕于3月23日起对辖区内副食店、餐饮店的健康证,以及没有健康证、健康证已过期的从业人员发放体检通知,并且告知需携带原健康证或1张1寸免冠照片,按时前往嘉善中医院参加健康检查,截至目前共计发放体检通知单67份。
此次发放体检通知,旨在加强了我村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了食品行业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村村民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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